“2023年世界投资者周”活动来啦!2023年10月23日至27日,在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统一安排,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指导下,“2023年世界投资者周”系列活动将陆续展开,本次世界投资者周活动主要围绕“投资者风险应对能力”和“可持续金融”两大主题,旨在增强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传递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
⊿ 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
投资者适当性是指基金募集机构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把合适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 如何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从《九民纪要》与《指引》对适当性管理的定义来看,适当性管理的前提或者也可以说核心内容在于“识别”、“分类、分级”、“匹配”,即募集机构应当“识别合格投资者”并“向合格投资者匹配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当的产品”。在此基础上,再根据监管的程序要求进一步完成私募基金的募集工作。
(一)识别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类别 | 合格投资者标准 | |
自然人 | 普通 |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
专业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 |
机构或产品 | 普通 |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
专业 |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
视为合格投资者 |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注:在一定条件下,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可以相互转化。
募集机构及私募管理人应当将普通投资者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细分分类和管理,按照风险承受能力从低到高最少分为五类,分别为:C1、C2、C3、C4、C5。而C1类普通投资者中的自然人,如果具有(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中的任一情况的,将被列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的投资者进行管理。
(二)向投资者匹配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当的产品
1、产品风险评级
基金募集机构及私募管理人在对合格投资者进行分类细化管理的同时,还需对产品进行风险评级以实行分级管理。根据《指引》的规定,产品风险等级按照从低到高至少划分五类,分别为:R1、R2、R3、R4、R5。
2、匹配销售
在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对产品进行分级的基础上,强调“在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之间建立合理的对应关系”,根据《指引》规定,适当性匹配原则为:
普通投资者的细分分类类型 | 可购买的产品风险等级 |
C1 (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 | R1 |
C2 | R2、R1 |
C3 | R3、R2、R1 |
C4 | R4、R3、R2、R1 |
C5 | 全部 |